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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 2012/8/2 9:00:20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胡建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1日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暂行办法》。明确餐饮服务单位涉嫌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4种情形可以实施飞行检查。
  办法明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特定情形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依法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的突击现场检查。

  办法规定的4种可实施飞行检查的情形包括:即餐饮服务单位涉嫌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社会影响的;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社会影响的;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其他有必要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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